自2月15日薛之謙評論電影《飛馳人生2》的長文引發(fā)“盜攝”爭議后,“薛之謙 盜攝”等相關詞條就頻頻登上熱搜榜。今(16)日上午,薛之謙發(fā)微博,以一首打油詩回應外界的質(zhì)疑。結果,他的回應非但沒有平息爭論,反而讓爭議愈演愈烈。
(16)日晚,央視新聞發(fā)布消息,援引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說法,表示:我國法律上沒有盜攝這個說法,這應當是侵害著作權的一種通俗的叫法?!耙粋€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賞、個人研究、課堂教學,為了評價或評論某個已發(fā)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圍,不構成著作權法中所說的侵害版權的行為。但是,如果將電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視頻平臺傳播,若當事人不許可,權利人不同意,則屬于侵權?!?/p>
隨后,薛之謙轉(zhuǎn)發(fā)央視新聞微博,再度回應“盜攝”爭議:“文字 乃兇器 可傳善 可滋惡 流量 是干爹 可換銀 可報應”。
言下之意,薛之謙并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應當遭受網(wǎng)絡上的“口誅筆伐”,對“盜攝”這一指責,雖未明確表態(tài),卻希望網(wǎng)友能警惕“文字”背后所蘊含的可怕力量。
編輯 李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