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電的時間段是:峰電8點到22點,谷電22電到8點。峰谷電是將一天24小時劃分成兩個時間段,把8:00—22:00共14小時稱為峰段,執(zhí)行峰電價為0.568元/kwh;22:00—次日8:00共10個小時稱為谷段,執(zhí)行谷電價為0.288元/kwh。
峰谷電價的意義在于,鼓勵居民利用低谷電價的優(yōu)惠條件大量消費低谷電力,比如電熱水器、空調(diào)和其他電器設(shè)備。同時,對電力部門來說,將高峰用電轉(zhuǎn)移到低谷時段,既緩解了高峰電力供需缺口,又促進了電力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是一項“削峰填谷”的雙贏策略。
“峰電”電價比原來一戶一表時上漲了0.03元,而“谷電”便宜0.25元。裝了峰谷電表后,只知道“谷電”用得越多越合算,但究竟“峰電”和“谷電”在怎樣的狀況下才算省錢,而且究竟省了多少錢呢?
峰電量:谷電量平均電價
1:2 0.373元
1:1 0.42元
2:1 0.467元
3:1 0.49元
4:1 0.504元
5:10.513元
……
8:1 0.529元
由此可知“峰電量”和“谷電量”的實際比例大于8∶1時,平均電價將超過一戶一表電價(0.53元/千瓦時),小于8∶1申請使用峰谷電價比較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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