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49條規(guī)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關于不適用死刑的年齡規(guī)定:犯罪時未滿18周歲的。即我國適用死刑的最低年齡為:犯罪時年滿18周歲。舉例說明:比如某人犯罪,其生日是8月1日,按法律規(guī)定8月1日犯罪的,不得適用死刑;如果8月2日犯罪(過了8月1日24時的),則可以適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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