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的李某來自湖南,從2003年起就在廣州某公司打工。2020年,李某因被無故克扣工資,被迫與工作了17年的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向公司索賠離職經(jīng)濟補償7.6萬元。當(dāng)?shù)貏趧又俨梦瘜徖?,裁決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李某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約7.6萬元。
公司對勞動仲裁結(jié)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查明,公司存在約134元的差額,確實存在未足額支付工資的情況。一審判決公司支付補償李某7.6萬元,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中院。近日,二審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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