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對李金柱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圖片來源: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微信(ID:zyjwgjjw)
曾長期在煤炭行業(yè)任職
公開資料顯示,李金柱,男,漢族,1955年2月生,河北滄州人,1982年2月參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研究員。李金柱自1982年畢業(yè)后,便進入當時的煤炭工業(yè)部煤炭科學研究院工作,直到2001年離開,轉任國家行政學院辦公廳主任、研究部主任等職。其中,2003年10月至2006年4月,他在陜西省寶雞市掛職鍛煉,任市委副。
2006年4月,李金柱開始在陜西榆林任職。榆林一直被稱為“煤城”,是能源大市,他在這里先后擔任市委副、副市長、市長、市委等職。
2011年5月,李金柱升任陜西省副省長。2015年1月,他轉任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組成員。3年后,陜西省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換屆,時年63歲的李金柱未再連任。
一周前被通報開除籍
被批“靠煤吃煤”,貪婪無度
據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12月7日通報,經中共批準,紀委國家監(jiān)委對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原組成員、副主任李金柱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金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責任,與重大決策部署背道而馳,搞“七個有之”,污染地方生態(tài)和社會風氣;違反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公共財政資金分配;家風不正;“靠煤吃煤”,貪婪無度,官商勾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金柱嚴重違反的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的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批準,決定給予李金柱開除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