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籍貫時,具體到縣(市)一級即可,如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區(qū)/縣,不需要更細化。例如,“重慶市黔江區(qū)正陽街道200號”的籍貫只需填寫為“重慶黔江”,而如內蒙古自治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等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可以填寫為“內蒙古/新疆+旗/自治旗(縣級)/縣/市轄區(qū)/縣級市+民族鄉(xiāng)/鄉(xiāng)/鎮(zhèn)”。
籍貫的正確寫法
籍貫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貫原則上一般從父,個別特殊情況從母系的,原籍地是原來的籍貫?!段簳な池浿尽罚骸白晕粢詠恚T州戶口,籍貫不實,包藏隱漏,廢公罔私?!?/p>
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爺爺)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后,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戶籍地并不一定是這個人的祖籍地或籍貫地,尤其在經(jīng)濟發(fā)達的地區(qū)和某些在新中國成立后才開始建設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發(fā)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貫地不是戶籍地,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開放后或在中國的計劃經(jīng)濟時代按照當時國家的分配從外地遷移或近代時才移民到新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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