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大家對于江西鸚鵡案都是頗為感興趣的,大家都想要了解一下江西鸚鵡案,那么小美也是在網(wǎng)絡上收集了一些關于江西鸚鵡案的一些信息來分享給大家,希望能夠幫到大家哦。
1、2018年4月底,邱國榮從南昌市東湖區(qū)萬錦龍經(jīng)營的花鳥店購買了8只鸚鵡和4只鷯哥。
2、2018年5月2日,警方以涉嫌非法購買、銷售瀕危野生動物罪將邱國榮帶走。
3、2018年12月21日,邱國榮以“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其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4、2019年11月14日上午,該案在鷹潭中院二審宣判,法院改判邱國榮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獲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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