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男子和朋友相約喝酒,2人多次下樓購買啤酒,共計喝完22瓶。男子醉酒后產(chǎn)生被人“追殺”的錯覺,將房屋內(nèi)的茶幾掀翻,并拿著菜刀、棒球棍打砸了樓下車輛。
朋友緊急聯(lián)系兩人共同好友,一起將男子菜刀奪下,隨后男子沖上樓,在躲避“追殺”中意外墜樓身亡。家屬隨即起訴物業(yè)及同飲者,要求賠償。
法院審理后認為,死者本人應承擔主要責任,同飲者存在拼酒情形,賠償死者父母共計17萬元。物業(yè)無法預見和管控,故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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