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警方在偵破一起違法犯罪案件中,將演員李某某(男,35歲)查獲,該人對多次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對此,很多人好奇警方調(diào)查和逮捕李易峰的過程。
據(jù)知名大V“江寧婆婆”介紹,北京警方這個通報字不多,但其實信息量不小。一個是“近期”,并未寫名具體日期,所以有些人疑惑之處在于,“他都被抓了,怎么還能發(fā)微博?”;其實,這是可以解釋的;也就是說,這是最近的事兒,但不是10日晚。
“江寧婆婆”進一步解釋稱,李易峰是北京警方在“偵破一起違法犯罪案件中”查獲的。公眾需要注意的,其的“多次嫖娼”行為是“違法”,依法予以“行政拘留”。違法和犯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說人話就是,“他算是‘順帶的’”。所以,這個“瓜”本質(zhì)上其實是個“順藤摸瓜”,搞不好還可能從這個“瓜”摸出個“瓜田”,以至于屬于“瓜田李下”了。這兩個成語放在這兒,甚至都不用改諧音字。
其實,李易峰嫖娼被抓,這次不是朝陽群眾舉報,重點在“一起違法犯罪案件中,多次嫖娼行為”這幾個字上面。由此可推斷,應(yīng)該是失足女被抓之后,根據(jù)現(xiàn)金交易記錄查到了李易峰多次有轉(zhuǎn)賬記錄,然后警察根據(jù)記錄查到了李易峰,再對李易峰進行調(diào)查。不管怎樣都好,嫖娼是違法行為,希望大家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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