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這種東西牽扯到債務糾紛,所以一定要謹慎處理。一名男子還錢后撕爛借條被朋友粘好再要債,沒想到朋友竟然是這樣的人,那么這起案件最終走向如何?
張某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半年前,他向朋友楊某借了10萬元,用于臨時營業(yè)。由于貸款是以現(xiàn)金形式交付的,張向楊開出了借據(jù)。半年后,張某又用10萬元現(xiàn)金將錢全部還給了楊某,并額外支付了1萬元利息。
還款時,楊某將借條還給了張某,張某當場將借條撕成四片,扔進了垃圾桶。張認為他和楊之間的貸款已經(jīng)結(jié)清了。沒想到,兩個月后,他突然接到了法院的傳票。他拿起文件,發(fā)現(xiàn)是楊某起訴他要求還款。
楊某在起訴書中稱,張某半年多前向他借了10萬元,但一直沒有還。張很驚訝,立即給楊打電話,但楊拒絕接聽。直到一審,楊辯解說借條不是楊撕的,是家里五歲的兒子撕的……張某頓時覺得自己很冤難道借了10萬元還要還兩次錢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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