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相親遇到的各種奇葩行為不在少數(shù)。南通一對男女在餐館相親共消費157元,飯后沒有買單就先后離開了。經聯(lián)系,女方表示應該二人共同支付,自己愿意支付其中80元。但男方始終不接電話,老板氣憤之下只得報警。
雙方都稱以為對方請吃飯,此事發(fā)生后,男顧客竟來電稱,不就100多塊錢的事,表示“至于報警嗎”,最終支付70元。律師提醒,在雙方未約定的情況下,都有結清餐費的義務,執(zhí)意不買單涉嫌行政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