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Pad商標侵權案指的美國蘋果公司和IP申請發(fā)展有限公司與唯冠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標糾紛。
2、 該案件經(jīng)過三次開庭,最終判定蘋果敗訴。
3、2012年2月,唯冠要求在上海地區(qū)禁售iPad的聽證會結束,蘋果提請駁回禁售令。
4、2012年6月,廣東省高院通報,蘋果支付6000萬美元一攬子解決IPAD商標糾紛。
5、 2014年7月2日消息,據(jù)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透露,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
6、該案成功調解實現(xiàn)了iPad商標的價值最大化,極大的保護了債權人的權益,開創(chuàng)了涉外商標權權屬糾紛解決的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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