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到一個成交單位(1手=100股)的股票,如1股、10股,稱為零股。在賣出股票時,可以用零股進行委托;但買進股票時不能以零股進行委托,最小單位是1手,即100股。
2、零股即投資者手中握有的不足一手(100股)的零星股票。其原因大都為委托時未全部成交(如申買5000股,卻因為股價漲升較快,僅成交4880股即已經升至委托價位之上,并且當天再也沒有回到委托價位或以下,其中的80股即成為零股;再如賣出5000股股票時,掛單后股價僅一度達到委托價位而成交4880股,余下120 股中的20股即成為不足一手的零股;另外如某股票10送3股或配3股,而投資者原先的持股僅500股,所送配150股中的50股也就成了零股)。投資者如果不采取較好交易方法,不僅操作起來會覺得很麻煩,甚至可能會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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