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暫緩參軍的釋義:為了統(tǒng)查兵源情況和兵源分布現(xiàn)狀,需進行兵役登記,適齡青年完成兵役登記后,可以應征報名,也可以不應征報名;如果不參軍報名,就可以暫緩報名。暫緩報名的原因主要是適齡青年個人的原因;根據(jù)征兵有關(guān)規(guī)定,應征公民的暫緩征集對象,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
2、如果第二年你年齡還是適征年齡段,那么要么報名應征或者再次選擇暫緩應征報名。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兵役機關(guān)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公民有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征集等行為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和處以罰款;機關(guān)、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依法組織或督促本單位男性適齡公民參加兵役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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