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記住甚至沒有遵循ID的ID Buggy概念。大眾汽車當前使用的術語?鑒于2020年8月31日德國汽車制造商的e-Thing商標申請,電動越野車可能會開始生產(chǎn)。
我們可以整天嘲笑未能將生產(chǎn)模型稱為Thing-e的機會,但是該商標的注冊商標為Nice類12、35和37。換句話說,大眾汽車著眼于這種情況下的車輛,零售和維修銘牌。暫時,只有該詞已被注冊為商標,而外觀設計專利未在歐盟知識產(chǎn)權局的數(shù)據(jù)庫中顯示。
就像具有Microbus樣式的ID Buzz概念一樣,2019年日內(nèi)瓦車展的ID Buggy基于ID.3掀背車和ID.4跨界車的MEB平臺。無論是對于不太喜歡冒險的客戶來說是后輪驅(qū)動,還是對于越野發(fā)燒友來說都是全輪驅(qū)動,e-Thing在這一領域?qū)⑹且粋€古怪的主張。
唯一可以接近的-即使它更大而且更昂貴-仍然是尚未公開的帶有Rubicon好東西的Jeep Wrangler EV。無論如何,您不禁會想像,大眾汽車在將很難銷售這款汽車,
除了在加利福尼亞的少量銷售以及在其他地區(qū)的銷售以外,不會有太多的人愿意購買電動汽車。認真考慮。另一方面,只要看看1970年代的原始作品即可。Thing也被稱為181型,在銷售,帶有可折疊的擋風玻璃,可移動的門,可轉(zhuǎn)換的車頂,并且儀表盤中只有一個儀表。是的,盡管最高時速為每小時68英里(110公里/小時),但舊計時器配備了90英里/小時的速度計。
甲殼蟲的方形兄弟姐妹配備了風冷的拳擊手,功率為46馬力,扭矩為71磅-英尺,不管信不信由你,60 mph的時速為23.8秒。相比之下,ID越野車概念車需要201秒的馬力和228磅-英尺的扭矩驅(qū)動后輪,因此需要7.2秒至62英里/小時(100公里/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