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蕭山的一位顧客在順豐下單同城急送,把20克黃金,送到拱墅區(qū)的客戶處,結(jié)果丟了。這條件黃金價值8000元,保價金額8000元,最后只愿意賠償2000元。因此,這件事一度沖上了熱搜。
快遞公司和客戶達成契約,就要保證快遞件的完好無缺。而且快遞公司利用人們擔心貴重物品的心理,讓客戶額外支付一筆所謂的保價金,丟件后才能按價賠償。可如今安全性沒保障不說,還在賠償金上打折、看人下菜。
如果在保價的問題上總是存在物品價格和賠償價格的巨大落差,那就有可能“激勵”某種心理的產(chǎn)生:漠視丟件甚至覬覦被保了價的貴重物品。但“保價賠償”亂象難消,并非偶然,讓人對快遞行業(yè)的高質(zhì)量發(fā)展捏一把汗。做生意,開拓項目,這很好理解,但不能淡忘契約精神,讓消費者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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