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和十九年,孝文帝親自擬定條制,規(guī)定鮮卑元姓門望最高,鮮卑穆、陸、賀、劉、樓、于、嵇、尉八姓同漢族頭等門閥崔、盧、鄭、王四大姓門第相當(dāng),不得授以卑官。
2、孝文帝還選擇中原大姓女子作后宮,并分別為五個(gè)皇弟聘中原大姓女子為王妃,很多鮮卑公主也嫁給漢族高門,鮮卑、漢族互為姻親。
3、孝文帝通過門閥制度的確立和各族的聯(lián)姻,使鮮卑貴族和漢族士人得以進(jìn)一步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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