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帽子戲法,體育領域術語,是指在足球比賽中,一名隊員3次將球踢進對方球門,但不包括在決定比賽勝負的點球大戰(zhàn)中的進球。
2、另外,“帽子戲法”的應用范圍不只限于體育領域,人們還用它形容連續(xù)3次的成功。
3、帽子戲法最早出現(xiàn)在1858年。
4、當年,板球手HH·斯蒂芬森連續(xù)3次擊中門柱得分而被獎勵一頂帽子,是第一個獲此獎勵的板球手。
5、“帽子戲法”(英文為hat-trick)作為一個專用詞出現(xiàn)在印刷品中是在1878年。
6、后來,“帽子戲法”被廣泛應用于體育比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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