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故事選自《后漢書·朱暉傳》。
2、原文“初,暉同縣張堪素有名稱,嘗于太學(xué)見(jiàn)暉,甚重之,接以友道,乃把暉臂曰:“欲以妻子托朱生。
3、”暉以堪先達(dá),舉手未敢對(duì),自后不復(fù)相見(jiàn)。
4、堪卒,暉聞其妻子貧困,乃自往候視,厚賑贍之。
5、暉少子怪而問(wèn)曰:“大人不與堪為友,平生未曾相聞,子孫竊怪之。
6、”暉曰:“堪嘗有知己之言,吾以信于心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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