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酒后侮辱他人?山西平遙通報:行拘5日并辭退
中新網8月17日電 據平遙公安官方微博17日消息,山西平遙縣公安局發(fā)布警情通報:7月27日18時30分,平遙縣公安局接群眾報警稱,平遙古城內某客棧有人醉酒鬧事。接警后,公安機關立即受案調查。
經查,7月27日18時20分許,平遙縣古城旅游大隊工作人員梁某文酒后與平遙古城某客棧工作人員李某發(fā)生爭執(zhí),后梁某文以辱罵、吐口水等方式對李某進行侮辱。鑒于案件涉及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平遙公安主動提請上級公安督察部門介入監(jiān)督。8月10日,平遙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對違法行為人梁某文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依據相關規(guī)定將其辭退。平遙縣古城旅游大隊相關責任人員因隊伍管理不到位已進行問責處理。
警情通報 來源:平遙公安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