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季進(jìn),男,江蘇省靖江市人。
2、2015年6月20日,南京友誼河路石楊路路口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兩人死亡,王季進(jìn)為肇事嫌疑人。
3、2015年7月4日,王季進(jìn)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
4、 2018年6月29日,南京“寶馬車民事賠償案”一審宣判,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各被告賠償兩死者家屬共計171.6萬元,其中被告王季進(jìn)個人賠償兩名死者家屬共計155.7萬元(含其先期賠償?shù)?0萬元),余款由5家保險公司分擔(d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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